

新生兒聽力篩查及干預
發(fā)布時間:2017年03月07日瀏覽:8711次
一,、初篩:在嬰兒出生后72小時內進行聽力篩查,。對沒有通過的嬰兒,可在出院前再復查1次,。
二,、復篩:對初篩未通過的嬰兒,,42天到醫(yī)院復查;
三,、診斷(3個月內):對復篩仍未通過的嬰兒,,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的聽力學診斷,包括聲導抗,、耳聲發(fā)射,、聽性腦干誘發(fā)電位、行為測聽及其他相關檢查,,給予確診,。
四、干預(6個月內):
1,、針對病因治療:中耳炎,、突聾、中耳畸形等進行相應的藥物,、手術治療,。
2、對感音神經性聾患兒,,在6個月內選配和使用助聽器,。佩戴助聽器無效的重度或極重度聾兒,1歲左右實施人工耳蝸植入手術,。
3,、康復訓練:配戴助聽器或植入人工耳蝸后,應進行相應的聽力-語言康復訓練和家庭康復指導,,促進聾兒的聽力,、語言的發(fā)育。
五,、跟蹤和隨訪:對具有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兒,,即使通過聽力篩查仍應當在3年內每6個月至少隨訪1次。
供稿